一、个人申请。
个人如已更改身份证和户口本姓名、出生年月的,应提出书面更改申请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(如身份证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)。
二、人力资源处核查档案。
人事科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并将相关证明入档存留。
三、更改数据库信息。所在单位应及时将申请人更改后的信息书面反馈人事处综合办。人事处据此修改相关数据库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