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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证明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5-07-10 [浏览次数]:

   一、由教职工自行下载“在职证明”表格,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; 

   二、教职工携带“在职证明”到人力资源处人事科进行信息审核,无误方可盖章;

   三、办理时间和地点:工作日16点以后,行政楼四楼403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