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政策要求,我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划转至西咸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。目前我校已完成保险转移工作,现就转移后的职工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做如下说明:
1、我校职工“五险”已于2018年10月转移至西咸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,“五险”最低缴费基数参照西安市标准执行。
2、我校职工社会保险报销相关政策按照西安市标准执行。
3、转移后的养老、医疗、生育、工伤等保险相关政策说明及办事程序,请参考附件1-4。
4、我校社会保险办理及相关手续由人力资源处负责。
经办人:史阿品,联系电话:33814530
陕西国际商商贸学院
人力资源处
2018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