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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部调动程序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1-03-02 [浏览次数]:

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,或者在本岗位工作1年以上员工申请,可在校内进行人员岗位调动。

1.组织调动:

(1)人力资源处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需要,拟定教职员工岗位调动计划;

(2)主管人事工作院长审批调动计划;

(3)人力资源处向调出和调入单位发教职员工调动通知书;

(4)被调员工持《工作调动单》办理工作交接手续。

2.个人申请调动:

(1)教职员工提出申请;

(2)人力资源处审查符合学校用人规划;

(3)所在单位同意调出,调入单位同意接收;

(4)调出、调入分管校领导审批;

(5)被调动员工持《工作调动单》办理工作交接手续,完成工作和物品交接。

(6)调动员工持《员工调动工作交结清单》,在人力资源处办理《工作通知单》,到调入单位报到。